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7年市区危房和空斗墙房屋解危目标任务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全市危房解危工作的意见》(镇办发〔2014〕85号)和《关于下达市区危房、空斗墙房屋解危任务的通知》(镇政办发〔2015〕57号)要求,结合2015—2016年市区危房和空斗墙房屋解危完成情况,经研究,现将2017年市区危房和空斗墙房屋解危目标任务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2017年市区危房和空斗墙房屋计划实施总面积3.058万平方米(其中危房0.753万平方米,空斗墙2.305万平方米)。其中,2016年结转项目2.457万平方米(危房0.152万平方米,空斗墙2.305万平方米);2016年计划外新增项目0.501万平方米均为危房。
二、工作要求
1.各相关主体要认真对照任务,科学组织实施,细化制定月度计划,采取有效解危方式,加快推进解危进度,确保完成危房和空斗墙房屋解危三年工作目标任务。
2.对2016年已进场实施尚未全面完成的项目,各相关主体要于2017年4月底前全面完成;对2016年市区危房和空斗墙房屋解危结转项目,各相关主体要于2017年10月底前完成解危任务。
3.市住建局要发挥牵头部门作用,加强督查指导;市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全力配合支持危房和空斗墙房屋解危工作。
4.各区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要统筹安排好危房和空斗墙房屋解危工作,确保不发生房屋垮塌和人员伤亡事故。
三、考核方式
危房、空斗墙房屋解危工作由各责任主体和资金筹措主体共同负责,实行捆绑考核,解危目标任务工作完成情况将纳入政府年度绩效考核。
附件:1.2017年市区危房和空斗墙房屋解危目标任务汇总表(按责任主体划分)
2.2017年市区危房和空斗墙房屋解危目标任务分解表(按筹资主体划分)
3.2017年市区危房解危目标任务项目表
4.2016年市区危房和空斗墙解危结转项目表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