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根据镇江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镇江市2014年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镇依法〔2014〕3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局2014年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计划。
一、 组织领导
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由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具体工作由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局政策法规处、局监察室具体组织实施。
二、检查内容
(一)行政审批监督检查
对2013年度行政审批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
行政审批项目进中心情况、项目审批情况、批后监管及取消、下放权力后续监管情况、高效便民服务情况、责任追究情况,了解是否存在应进未进、非法设置行政许可前置性条件、应批未批、监管措施不到位、不落实、超期审批、告知不到位、吃拿卡要、态度恶劣等情形。
(二)行政指导监督检查
对照《镇江市行政指导工作考核评估办法》,对行政指导工作开展检查。
(三) 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案卷评查
对2014年度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案卷进行评查。重点评
查行政处罚主体、事实、证据、依据、程序、说理式决定书、重大处罚备案、案卷的规范化等情况;行政许可是否在其法定职权或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是否符合法定程序和期限要求及行政许可案卷的规范化等情况。
(四) 重大行政处罚案件抽查和回访
主要检查重大行政处罚案件主体是否适当、事实是否清
楚、证据是否确凿、适用法律是否正确、程序是否合法、告知权利是否准确、说理是否充分、自由裁量是否规法、处罚内容是否明确适当、重大行政处罚是否经过集体讨论等,了解是否存在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违反法定程序、适用法律不当、粗暴执法等情形。
(五)简政放权、行政执法绩效评估
对简政放权、行政执法工作开展绩效评估。重点评估相关工作开展衔接是否到位、运转是否有序、管理是否有效、监督是否有力、究责是否落实。
(六) 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检查
主要依据《镇江市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办法》(镇政办
发〔2011〕125号)和相关考核细则要求,对局系统年度法治建设各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三、 检查方式
检查主要以听取情况汇报、随机调阅案卷、查阅有关台账、
现场查看、走访当事人、测评考核等方式进行。被检查处室、单位应积极提供相关台账资料,做好汇报工作。
四、检查时间
第一季度主要开展行政审批工作的监督检查,第二季度主
要开展行政指导工作的监督检查,第三季度主要开展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案卷评查和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的抽查和回访,第四季度主要开展简政放权、行政执法工作的绩效评估以及迎接市法制办法治政府建设考核的检查。具体被检查单位、检查时间、检查组组成人员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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