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279号 第十三条 建设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办理程序: 1. 建设单位工程质量注册申报表格下载地址: http://www.zhifubaoshoudan.com/ggfw/wbxz/201402/P020140211520768839299.doc http://www.zhifubaoshoudan.com/ggfw/wbxz/201410/P020141028586607215249.doc 2. 建设单位网上申报---江苏省建筑工程一站式申报系统 http://58.213.147.230:8090/Yzssb/ 3.工程项目网上审核: 建设单位网上申报完电话至质监站办公室申报审核,由建设单位带纸质《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申报表》三份、《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信息档案》三份、工程项目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书正本和复印件一份到质监站办公室审核。 ⑴符合申报条件,审核通过,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通知书》; ⑵不符合申报条件,审核退回,建设方申报项目补正重新申报。 4.申报系统问题解答: 建设方在申报注册:首次使用前请仔细阅读《江苏省施工许可并联审批操作指南》和《常见问题解决方法》。 技服QQ1:2279284270 技服QQ2:2835794445 技服QQ3:3135347302。
 5.市质监站地址及审核人: 镇江市檀山路8号(建科大厦5楼办公室) 徐雪菲 80826169  13775531136   徐海燕  80826177  13605282668 办理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2:00-5: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