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镇建传[2017]21号     关于开展2017年全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专业人员岗位统一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辖市(区)住建局、镇江新区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住建部《关于贯彻实施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的意见》,为做好我市2017年度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专业人员岗位统一考核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1.市住建局宣教处负责牵头组织,具体考务、办证工作委托镇江技培中心承担。 2.本市开设报名和现场审核点位为:镇江技培中心。报名考核点负责对本地区报考人员资格的现场审查(含基本条件、相关个人信息的核实)、培训和考试的组织工作,以及相关资料的网上汇总和上报工作。若新开设报名点和现场审核点,将另行通知。 二、考核岗位 2017年度考核评价岗位设置13个:土建施工员、设备安装施工员、市政工程施工员、装饰装修施工员、土建质量员、设备安装质量员、市政工程质量员、装饰装修质量员、机械员、材料员、资料员、劳务员、标准员。 三、考核方式 镇江市2017年度统一考核评价工作采取纸质考核。 各岗位考核分《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管理实务》两部分,闭卷考核,满分为200分,其中“职业道德”及“安全知识”考核内容占20分,报考人员可登录“江苏省建设考试培训网”的“职业道德及安全生产知识公开课程”栏目免费学习。考核试题均为客观题。纸质考核在答题卡上作答(答题卡必须用2B铅笔填涂)。 四、考核时间和地点 结合行业需求, 2017年度各设区市及厅各驻外办事处纸质考核原则上设2个批次。各批次考核时间安排如下: 1. 第1次考核 各设区市考核时间:6月3日、4日; 厅驻外办事处考核时间:6月17日、18日。 2. 第2次考核 各设区市考核时间:11月11日、12日; 厅驻外办事处考核时间:11月18日、19日。 3. 各科目具体考核时间 第1天9:00~11:30:土建施工员、设备安装施工员、装饰装修施工员;14:00~16:30:市政工程施工员、机械员、资料员、标准员; 第2天9:00~11:30:土建质量员、装饰装修质量员、材料员;14:00~16:30:设备安装质量员、市政工程质量员、劳务员。 考核地点:镇江技培中心(镇江市桃花坞路255号,原镇江市建设学校)。 五、报名组织 (一)报名条件 凡年龄在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60周岁以下,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根据实际情况自愿选报多个岗位,但同一时间考核的岗位不可兼报。 1.具有土建类及相关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1年以上从事与本岗位相关工作经历; 2.具有土建类本专业中职学历,2年以上从事与本岗位相关工作经历; 3.具有土建类相关专业中职学历,3年以上从事与本岗位相关工作经历; 4.具有非土建类中职及以上学历,3年以上从事与本岗位相关工作经历,可以报考材料员、资料员; 5.具有高中学历,10年以上从事与本岗位相关工作经历。 凡相关专业课程设置中有1年职业实践环节(含企业顶岗实习、校内实训等)的建设类高职院校或设有土建类专业的综合类高等院校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由院校集体报名相关岗位的考核评价。 (二)工作安排 纸质考核报名工作仍采取网上申报、现场缴费的方式进行。 (1)网上申报 报考人员登录“管理系统”的“纸质考核报名入口”,选择报名点进行网上申报。 (2)现场缴费 网上申报成功后,报考人员携带报名申请表、身份证和学历证书复印件等报名材料至报名点进行现场缴费。 (3)准考证打印 参加纸质考核的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详见附件1)登录“纸质考核报名入口”打印准考证。 (三)身份证信息采集 考核评价采用二代身份证识别技术采集报考人员身份信息。报考人员可登录“管理系统”,通过与电脑连接的身份证读卡器自行扫描二代身份证采集身份证信息,也可持二代身份证原件至报名点现场进行采集。 (四)数据核验 报名点按照报名条件认真核验报考人员相关报名信息,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报考人员数据准确无误。纸质考核应按报考人员报名类别留存报名申请表,以备核验。 六、培训组织 报考人员按照个人自愿的原则,根据需要选择参加各地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举办的培训班,报名点不得强制培训与报名挂钩。考核教材可通过各地进行预订,相关事宜请联系省建设教育协会或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七、证书管理 成绩合格者,核发由住房城乡建设部监制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证书》。 八、有关收费 1. 考核费。经省物价局备案,标准如下: (1)报名费:10元/人; (2)考核费:60元/岗位。 2. 培训费。培训机构按照实际培训学时数,结合本地区的实际,合理确定收费标准并报当地物价部门备案。 九、联系方式 1.全市考核评价有关事宜请与镇江技培中心(镇江市桃花坞路255号,原镇江市建设学校)联系。联系人:姜恺;联系电话:88611790。  附件:2017年度考核评价工作计划     2017年3月14日         附件:   2017年度考核评价工作计划   
| 工作阶段 | 考试 批次 | 时间安排 | 工作内容 |  
| 报名组织 | 第1次 | 3月28日~4月27日 | 完成组织报名工作 |  
| 第2次 | 9月6日~10月8日 |  
| 现场审核 | 第1次 | 5月5日前 | 完成现场资格审查工作 |  
| 第2次 | 10月13日前 |  
| 准考证 打印 | 第1次 | 5月17日后 | 应考人员登录“管理系统”“纸质考核报名入口”,在线打印准考证 |  
| 第2次 | 10月24日后 |  
| 考核 | 第1次 | 6月3日~6月4日 | 考核 |  
| 第2次 | 11月11日~11月12日 |  
| 成绩公布 | 考核结束后30个工作日 | 考核成绩网上查询 |  
| 成绩公示后20个工作日 | 公布合格人员名单 |    |